问题三 供热成本谁来监审
现状:目前西安大部分自备锅炉小区的供暖成本,多是物业根据上年度运行情况测算或估算出来的,但供热价格却是按照测算价收的,很少有小区在一个供暖期结束后,对供暖成本再进行决算,然后给用户多退少补的。因此,有业主反映,供热单位多是按上限估算,有的是按每天锅炉最大功率运行进行的测算,而实际上,天气不冷的时候,锅炉并不用这样烧。西安友谊路一小区有业主反映,该小区每个采暖期结束后几乎都有剩煤,可是剩煤怎么处理了,从来没人给交代过。
建议:把供暖成本纳入监审范围
有关人士指出,2006年,国家发改委曾规定,凡需要实行听证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都要进行成本监审。目前供热核算中的成本报表和成本分析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问题。一些财务专家还建议,应把物业等公布的供暖成本预算等纳入审计程序,以进行有效监管。
问题四 温度不够该咋办
今年,召开听证会后,西安将供热企业到小区交换站的热价定为4.8元/平方米,比往年上涨8毛钱,据测算,居民用热最终负担价在5.3元/平方米左右。由此,各小区必须重新测算核定热交换站到住户的加价,从而确定最终价格。
和自备锅炉高价引发的矛盾相比,集中供暖用户对价格投诉不多,由于物价部门划出了5.3元/平方米左右的大杠子,多数小区最终价格都在这一水平,也有个别小区业主投诉物业给出的价格是5.5元/平方米,但矛盾在协商后很快解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集中供暖相对便宜。
对于今冬的供暖小区来说,用户最担心的还是供暖温度不达标。《西安城市集中供热条例》10月1日起实施,但如何落实供暖不达标的退赔还是个问题。该《条例》中明确规定,采暖期内,室温应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供热企业或者热交换站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未供天数和实际未达标天数,向用户核减用热费。但这一规定具体执行起来,还存在不少疑惑。以上个采暖季为例,尽管很多小区温度不达标要求退费,但供热公司认为与他们无关,因为从供热公司到小区交换站是以流量表来计算费用的,小区用多少热,物业付给供热公司多少钱。但物业向居民收费时,几乎都是折合为建筑面积收费的,与流量无关,不管温度如何,收费不变。尽管《条例》中明确了温度不达标要退费,但不达标天数咋计算等问题仍然受到困扰,将直接影响最后的退费问题。
建议:尽快出台退赔标准
价格涨了,质量能否跟上?今年,一些供热企业纷纷发出承诺,如果温度不达标,将适当退赔,可是多少才算“适当”,没有相关标准,而且存在举证难等诸多问题。很多业主呼吁,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供热条例退赔细则,从质量监管、退赔标准方面进行细化。
部分供暖难小区
1.西安市丰禾小区鑫馨家苑,有100多住户,是燃煤自备锅炉,原来供暖费是每月12.96元/平方米,现在协商成每月10.79元/平方米,但是很多业主觉得收费太高,都没有交清采暖费。物业称,不将钱交清就不给供暖。
2.电子二路万国花园有1074户住户,自备燃煤锅炉,测算采暖价格为每月7.19元/平方米,经过多次协商,目前价格还在讨论中。
3.西安市丰禾路丰禾小区,1590户住户,测算采暖价格为每月6.67元/平方米,煤炭公开招投标未果,目前仍在协商中。
4.北郊徐家湾五龙汤小区有1000多住户,取暖是小区自备燃煤锅炉,前段时间公布取暖费是每月9元/平方米,住户认为收费太高,物业决定今冬不供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