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廉政公积金”开始在广东江门市试水。
据悉,《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下称《办法》)目前已经印发。6月29日下午,江门市委专门召开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动员大会,江门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均参会。
《办法》显示,从7月1日起,江门市直单位符合参与管理条件的4600多名公务员,将按照1:1的缴纳比例缴存廉政公积金,每年江门市财政为此支出预算近2000万元。
“作为强化廉政的一个手段,廉政公积金由江门市纪委提出建议,经过江门市委决定后,自2007年开始联合江门市财政局进行探索。此次印发的《办法》明确了廉政公积金的缴存、支付、法则、管理等内容。”29日下午,江门市纪委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作为公务员履行廉政勤政责任的一种经济奖惩机制,廉政公积金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制度创新。
守纪每5年可兑现70%
“我们主要针对有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公务员,所以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参加。目前江门有4600多名公务员符合条件,通过动员,预计99%的人都会参与。”上述纪委人士介绍,《办法》采取自愿原则,如果觉得经济困难或没必要的公务员,可以不参与。
“以5年为一个动态间隔时限,凡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未受到处分的公务员,到期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余款为长期基金存至退休时一并领取。”《办法》也规定了相关的惩罚措施,按照处分的程度扣除相应的已存公积金。
“由于争议较多,江门在推出该制度前,进行了多次调研。争论较多的是缴纳金额。”上述纪委人士表示,如果缴付数额太低,廉政公积金制度就起不到激励约束的作用,如果公积金主要从公务员工资收入中扣缴,结果势必影响公务员退休前的生活水准,如果提高的缴纳金额主要依靠财政补助,则会进一步加大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倒成了变相涨工资。
《办法》最终定下的廉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现任职务拉开了档次:厅级干部1600元/月(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1:1比例缴纳的总数,下同),正处(局)长1400元/月,调研员、副处(局)长1200元/月,副调研员1100元/月,正科长900元/月,主任科员、副科长750元/月,副主任科员600元/月,科员400元/月,办事员(含试用期人员)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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