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观点
不收保证金物业就没辙了?
如果不收装修保证金,物业公司该怎么办?难道真的无法控制局面吗?
前阵子,家住城北的姜琳女士终于完成了新家的装修,正在享受乔迁之喜。姜琳所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十分周全,所以整个装修过程令装饰公司、业主和物业公司三方都非常满意。据姜琳介绍,装修前,物业公司就告知了她和装饰公司该小区的物业规定。例如,超过22点不允许施工;材料不得堆放在小区公共休闲设施区域等等。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派专人巡视装修现场,严格以物业规定进行管理。最终,装修顺利完成。自始至终,物业公司都未收取装修保证金之类的费用。
但是仍有许多物业公司认为,如果不收装修保证金,对于那些野蛮装修、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难以处理。
对此,陕西至睿诚律师事务所韩斌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额外的服务,并被业主接受,那么物业公司就有理由收取相应的费用。反之,如果并没有额外的服务却巧立名目收费,或在没有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扣押、拒绝退回押金等,这些行为肯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至于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的装修行为,韩斌建议可以采取订协议来层层约束的方式进行管理。
由于业主与物业、装饰公司签署的三方合同属于民事合同,所以物业虽然具有一定的监督和管理权,但这仅限于小区外部设施如公共绿地、楼梯等项目的维护。涉及室内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物业只能先对装修业主和装饰公司进行提醒和警告;如果装修公司违反规定,物业也只能根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而没有权利做进一步的处理。这样的结果也许会使物业公司既定的管理条例形同虚设,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
但是法律界人士再次强调,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平等的民事关系,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则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而不是只为了有效管理,牺牲业主的个人利益。
|